地理与旅游学院2024年地理学、学科教学(地理)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地理学和学科教学(地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学院纪检委员为副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位点方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二)专业方向复试小组
按招生专业方向成立人文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学科教学(地理)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
二、复试资格与审查
(一)复试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1.凡参加学校2024年地理学、学科教学(地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
2.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各方向招生规模130%。其中自然地理学拟招生15人;人文地理学拟招生25人;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拟招生10人;学科教学(地理)拟招生10人。本院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3.复试名单请考生具体见本方案附件、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报到时间与地点
1.报到时间:2024年4月1日 8:30-12:00 办理报到和资格审查手续,同时抽取考生面试顺序;
2.报到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理科楼3号楼北204室
(三)复试资格审查(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考生自述、复试缴费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截图打印)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此外,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任何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详细携带资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1)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扫描件以及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封面及内页扫描件(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对学位有要求专业的考生)。
(3)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任意一项:
①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单的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在读本科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6)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7)对于在2024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考籍卡(证)。
3.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还可补充毕业论文、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研究项目等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表格下载地址:http://xkjsb.hynu.cn/info/1221/5216.htm),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或者学习单位的人事或者政工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
5.心理健康测试网址: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155040,登陆帐号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登陆后依次点击“进入系统”“心理普查”,填写《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UPI)和《症状自评量表》(SCL-90),完成心理测试。
6.考生携带缴费电子票据参加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流程详见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06.htm,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120元。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温馨提示:
①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②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④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与安排
(一)跨专业考生加试
跨专业考生需加试一门课程。跨专业加试科目由各专业指导组命题及阅卷(
加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跨专业考生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4月1日 14:30-16:00
考试地点:理科楼3号楼中209教室
考试科目:中国地理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加试两门课程。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由各专业指导组命题及阅卷(每门试卷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间9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4月1日 14:30-17:40
考试地点:理科楼3号楼中209教室
考试科目:中国地理、世界地理
(三)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由各专业指导组命题及阅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时间:4月1日 19:30-21:00
考试地点:理科楼3号楼南311教室
考试科目:地理学(自然地理方向):人文地理学
地理学(人文地理方向):自然地理学
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方向):自然地理学
学科教学(地理):学校教育理论与实践应用
(四)综合面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两部分,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70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间约为20分钟,复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一个专业问题。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学院相关人员提前建好题库,复试时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2.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50分):
地理学学术硕士:回答两个综合问题。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学院相关人员提前建好题库,复试时由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
学科教学(地理)专业硕士: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内容选自初中地理湘教版教材八年级上册,考生需自带指定教材,复试考官随机抽取教材中的任意一节,考生当场准备并说课。
评分方式:由复试专家根据评分规则现场评分签字,然后复试小组秘书合分,计算所有专家的平均分作为该生最终综合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记录:复试小组指定2名面试秘书,详细记载考生面试情况,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刻盘交研究生院保存。
面试时间与地点:
专业方向 | 时间 | 地点 |
自然地理学 | 4月2日 8:40-12:00,13:00-17:00 | 理科楼3号楼北104室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4月2日 13:00-17:00 | 理科楼3号楼北110室 |
人文地理学 | 4月2日 8:00-12:00,13:00-17:00, 18:00-21:30 | 理科楼3号楼北204室 |
学科教学(地理) | 4月2日 8:00-8:40 | 理科楼3号楼北104室 |
候考地点:理科楼3号楼北112室(茶韵坊)
(全部考生于面试前半小时在候考室集合)
(五)复试成绩
复试考核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3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50分。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均需及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我院学位点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40%)。
(二)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录取原则。
(三)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7.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8.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
9.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10.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1.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我校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中将考生状态设为拟录取,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录取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公布(公示期10天)。
五、其他事项
1.其它事宜:
其余未尽事宜以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2.监督电话:
纪委:0734-8486611,0734-8484907
研究生院:0734-3456100
地理与旅游学院
地理学、学科教学(地理)硕士学位点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