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2日上午10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国务院小礼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同志们: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和改善土地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调控,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去年12月,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并全面部署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刚才,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和辽宁、浙江、云南省的负责同志发了言,讲得都很好。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土地工作日益引起重视。1984至199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土地调查,初步查明了当时全国土地资源及其利用的基本情况。此后,每年都进行土地变更调查,跟踪了解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变化情况,为宏观调控和土地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同时应当看到,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全国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又有了很大变化,但地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标准不统一;土地信息不健全,基本农田还没有落实到地块上;地籍管理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低。因此,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土地利用状况,十分重要和紧迫。
首先,掌握土地利用状况,是科学制订发展战略和规划、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地是发展的第一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资源制约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资源,统筹考虑吃饭和建设、生存和发展问题,始终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到2010年,保住18亿亩耕地、近16亿亩基本农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底线”,也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但目前许多地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准确数量、空间分布等并不是十分清楚,这不利于国家战略、规划、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必须通过调查,把情况摸清。
第二,掌握土地利用状况,是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的现实需要。土地不仅是微观活动的载体,也是宏观调控的手段。几年来,宏观调控取得积极成效,运用土地信息、把好土地闸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迫切要求获得真实可靠的土地数据。
第三,掌握土地利用状况,是合理使用土地、优化空间布局的基本前提。目前,在城镇建设用地中,还有大量闲置土地;在城乡规划范围内,还有不少未利用土地。搞好这次调查,可以查清各类土地使用情况,为节约集约用地打下基础;也可以掌握土地利用程度和承载能力,为划分主体功能区域提供依据。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还是构建“数字中国”框架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
第四,掌握土地利用状况,是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理顺土地权属关系的必要条件。土地市场是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土地调查,查明各类土地的占有、使用和供应情况,弄清农村和城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有利于合理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保障土地交易安全与有效,规范和发展现代土地市场,提高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明确土地权属关系,实行土地确权登记,对于贯彻执行即将实施的《物权法》,依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土地权益,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正确把握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
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统一部署、精心实施,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创新方法、完善机制,把查清现状与建立数据库结合起来,把地类调查与权属调查结合起来,把整合信息与应用成果结合起来,把开展调查与建立制度结合起来,确保土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保障。
几个月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经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从今年7月1日起,要全面启动调查工作,以2009年10月31日为统一变更数据的标准时点,用两年半左右的时间,查清全国各类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数据更新制度,推进土地信息分析应用和社会化服务。
一是要查清基本农田状况。查清基本农田和耕地的状况,是这次土地调查的首要任务,也是衡量调查成功与否的关键环节。要对基本农田和耕地进行全面调查,彻底查清全国以及各地区基本农田和耕地的数量、质量和分布等情况,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地块,并登记造册,不能有任何含糊。
二是要查清城乡各类用地状况。在农村,要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国家统一提供的基础图件,以1:1万比例尺为主,查清耕地、园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各类土地的状况。在城镇,要开展1:500等大比例尺调查,查清每宗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用途,掌握基础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以及开发园区用地等状况,了解城镇闲置用地的数量和分布。
三是要查清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查清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查清城乡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明确每宗土地的权属主体和界限。要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对于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要及时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这方面问题解决好。
四是要健全土地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按照“边调查、边建库”的要求,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逐级建设土地数据库,并建立覆盖全国、城乡一体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实现土地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还要结合每年的变更调查,建立起土地调查统计、及时监测和快速更新的长效机制,保持数据信息的现势性。
五是要强化调查成果开发应用。本着“边调查、边应用”的原则,对调查数据及时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土地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的政策建议。要把调查的成果应用于土地管理的各项业务,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促进土地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切实加强对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组织领导
土地调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第一次土地调查,花了十多年时间。第二次土地调查,要用两年半左右时间完成,任务很重,要求很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依法开展调查,科学开展调查,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调查任务。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土地调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国务院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土资源部门要搞好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调查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统计部门要做好统计方法指导、数据发布等工作。农业、林业、水利、建设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地类确认工作。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行政勘界成果。其他各有关部门都要履行职责、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土地调查工作。
第二,要依法开展土地调查。土地调查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务院法制办要会同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抓紧起草《土地调查条例》,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提供法律规范。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开展土地调查,并对当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提供或收集土地信息,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对依法获取的土地数据和资料,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调整和修改。绝不允许借机少报耕地和基本农田。土地督察部门要发挥好巡视、监督和检查的作用。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要科学进行土地调查。数据质量是调查的生命线。要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案,科学设计调查流程,统一调查标准、统一调查底图、统一调查方法,千方百计提高数据质量。要广泛应用航天航空遥感、卫星定位、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直接获取调查资料。要严格验收调查成果,按照时点或时段的要求,用新技术手段对上报资料进行核查。要充分利用已有信息、技术和装备,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调查水平。
第四,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培训到位、经费到位。要逐级健全土地调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人员力量,选用高水平的调查队伍。加强培训,全面提高调查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调查经费由各级财政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及时拨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监管,保证经费安全合理使用。
第五,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调查工作,消除各方面的疑虑。应当明确,这次土地调查只是摸清现状,不涉及违规用地处理,不影响现行管理渠道。这次电视电话会后,要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国城乡广泛开展土地调查的宣传动员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行动起来,抓好土地调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谢谢大家!